为了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新策略的全面落实、执行,帮助业务伙伴更好的理解新策略,现就新策略中的部分内容做出进一步明确。
1. 业务员申请条件中的最低年龄要求由22周岁调整为18周岁
1.1 业务员申请条件中的最低年龄要求由22周岁调整为18周岁;
1.2 有关业务员申请的其它规定照现行制度执行。
2. 所有优惠消费者均需登记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
2.1 已在公司登记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的优惠消费者可向公司推荐新的优惠消费者,并可参与积分换购计划,享受相应的优惠权益;
2.2 优惠消费者申请人如未提交符合公司要求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可接受其资格申请,但该类申请人无推荐权,其个人消费积分不能参与积分换购计划;原优惠消费者若不补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资料,亦同样不能享受推荐和积分换购等权益;
2.3 优惠消费者在补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后可恢复相应权益(推荐和积分换购);
2.4 有效身份证明资料按照新策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关于一人多卡情况的处理
3.1 为了配合新策略中关于“身份资格唯一”的原则,现优惠消费者若拥有多个优惠卡号,公司将通知其选择其中一个卡号,其余卡号作废,消费积分累加到选定的卡号中;
3.2 在6月回单前(包括6月)拥有多个卡号,其中包含业务员卡号的,只保留业务员卡号,其它卡号一律删除,原累积的消费积分须在9月30日前使用完毕,逾期积分归零。
以上明确事项即日起执行,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当地自营店、公司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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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六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