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恢复优惠差额以来,市场反响积极。为了扩大优惠差额对市场的积极影响,鼓励优惠消费者消费更多产品,建立更稳固的消费群体,兹决定从2007年9月1日起,将优惠消费者申请条件由现行的消费满230元恢复为消费满498元(以产品统一零售价计),其它有关优惠消费者申请的规定维持不变。
调整优惠消费者申请条件,必将对市场发展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希望广大业务伙伴以此为契机,向公司推荐更多优惠消费者,不断扩大稳定的消费群体,努力做好销售和服务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推动业务的全面发展。
若对调整优惠消费者申请条件事宜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公司服务热线020-81361688垂询。
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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